1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前解不然等者,談初師釋與後師解,意有別故,名為不然,非是破前名為不然。非要等下,出前意。」
2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然准諸文,第二解勝者,准論但言攝益喜等,不言八識。」
此意,諸論但言攝益喜等為食,非説攝益第七、八識俱喜等為食故。
3、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7:「意思為欲證得可愛境界相故,依正方便起染不染希望喜根,緣未來境,攝益於識,由此長養諸根大種。」
4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能會境思,名意會思者,意相應思,能思於境,令合會故,意會思有,有能令於境思,此思能令意於境中思惟也。」
5、此上為第一解,即三界有漏八識俱思,希可愛境,能攝益身者,皆是思食體。
6、此意,准此第三解義,乃同《成唯識論》中有師所計「不許別境心所與五識俱」之義。
7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能攝益識者,遍八識也。」
8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如是三種至由體增盛者,由三食故得增盛,識言通八。章,及緣現在者,觸食也。章,未來生故者,思食也。」
9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亦緣過去者,雙說觸、思,通緣過去。章,此義且依順觸、思故,略而不論者,觸、思緣現及未來世而是順,故云說現、未,略而不言緣過去也。」
10、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7:「問:云何識與意根為食?答:由三資持所任持故,能與後後為增盛因,令彼得生。」
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能與後後為增盛因者,令彼合識而得生,言意根,等無間滅意。」
11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四者前三之所依止者,即第八識,由此任持根、大種等而得安住。」
12、此《瑜伽》文,全文如下,《瑜伽師地論》卷94:「有四種法,於現法中最能長養諸根大種。云何為四?一者氣力;二者喜樂;三者,於可愛事專注希望;四者,氣力、喜樂、專注希望之所依止諸根、大種并壽并煖,安住不壞。如是四法,隨其次第,當知別用四法為食,一者段,二者順樂受觸,三者有漏意會思,四者能執諸根大種識。當知此中,段與現法氣力為食,由氣力故,便能長養諸根、大種。能順樂受諸有漏觸,能與喜樂為食,由喜樂故,便能長養諸根、大種。若在意地,能會境思,名意會思,能與一切於可愛境專注希望為食,由專注希望故,便能長養諸根、大種。由能執受諸根大種識故,令彼諸根、大種并壽并煖,與識不離身為因而住,是故說識名彼住因。由彼住故,氣力、喜樂、專注希望依彼而轉。如是四食,能令已生有情安住。又由段故,而有氣力,有氣力故,諸根、大種皆得增長。由是因緣,諸有顧戀身命愚夫,為此義故,有所追求,於追求時,造作種種新善惡業,亦令增長,又能增長種種煩惱。如說於段,觸、意會思,隨其所應,當知亦爾。由此三門,能集後有業、煩惱識。此於現法,由業、煩惱所隨逐故,成其有取,便能攝受當來後有。如是四食,令求後有、愛樂後有,於其後有未能斷者,能攝後有,遍攝後有,隨攝後有。」
13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依彼而轉者,彼即第八識。」
14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由此四種各有通別等者,段能資氣力,觸長樂愛等,思資欲貪等,識令根等而安住也,名為別。通,即能招當來果等。」
15、《成唯識論了義燈》卷4:「雜集第五云有變壞故有變壞者,變壞故,即香、味、觸體變壞時,變壞者即資持之用。問:為正變壞時名食,為長養資持之時方名為食?答:資持用時方名為食。」
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謂變壞故有變壞者,此等四文如次四食。初言變壞非是食,彼言變者正是食。故總結之,一一之中有是有非。」
16、此意,謂變壞故,有由變壞得資益者;有境界故,有於境界得喜樂者;有希望故,有專注希望可愛境者;有取故,有因有取得後有者。
17、此意,以此四一一中,有是資益、非資益故,得成此義。
18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嬰兒等類亦能知故者,雖不能知觸、思、識等體用行相,然亦思量、觸對對諦境故,名為可知。」
19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謂於是處說由命住者,即無色界天,名為是處,不曾求食,又不食。有求食故而有作難,對於彼說依命住。」
20、此中「彼」者,即是命根。
21、此是問家遮難,意謂既然命根不得離食,而不立為食,則識亦爾,不應立為食,論說其識要有三食資養方得住故。
22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若爾何故至處寬遍耶者,此未詳也。今助釋者意云,若其不損即名長養者,有處寬遍長養一切,以是不損害也。」
此中章家提出二問,而未作答。二問之意,一、既言要具二種長養義故,方立為食,則何故觸、思、識三非是長養?二、若睡眠、梵行、等至唯以不損害名為長養,何以《瑜伽論》說睡眠等三得處寬遍長養?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4:「長養流者,亦有二種,一、處寬遍長養流,二、相增盛長養流。初長養流唯色長養,當知由食、睡眠、梵行、等至長養諸色。」
23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有義不然至非法處者,此師意說,聖者定力變魚、米等為增上緣,有情第八據彼自變為魚、米等受用之時,但用自八所變之者實香、味等,而不用彼法處等色也。所以然者,有情三識不能用法處色故。」
24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此亦不然至三處名食者,此意說云,但能資養即名為食,非要三識緣故名食。上有情類食段食勝,正為食時,三識是緣,若得三時,未為食故,此亦如是,道理皆難。所以然者,定等所變是上界法,如何得資欲界有情界?隨增過。又無漏者破於有故,如何食緣之?定、通等力即不決定,故得以上而為下食,雖然終有致別,非有失。又解,尅實言之,但以彼色而為其質,自第八識變業果色而受用之,如義燈中廣問答辨。」
25、此段文中,於勝定果色能為段食之所以,以三種義辨明。
26、三境者,謂香、味、觸三塵。
27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有漏者是善性攝者,此即是許七地以前變魚、米等得實用,七地以前有漏尚行,故有漏心亦能變也。章,若無漏者至彼損有故者,問:為食之時,但唯食自第八所變有漏之者,不食無漏,如何得言破於有耶?答:由以無漏為疎緣故,畢竟能令有情終得斷於有漏。」
28、無性《攝大乘論釋》卷10:「食有四種,一、不清淨依止住食,謂具縛者,由段等食令身安住。二、淨不淨依止住食,謂若生在色、無色界,由觸、意思、識食安住,已離欲故無有段食;預流向等是有學故,亦淨不淨依止住食,彼由四食自體安住。三、一向淨依止住食,謂由四食,阿羅漢等自體安住。四、唯示現依止住食,謂佛世尊示現受用段等四食,如來食時實不受食,亦不假食自身安住,然順世間示現受食,示現假食其身安住;現受第四食得住故,名住甚深。」
29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答有二定至資下三耶者,眼、耳、身、意名四識也。既言下識,思、識、觸定隨。」
30、此謂,定心中所起不損害長養觸等,亦得具有攝受別義長養,以所望異故,故此觸等可名為食。
31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集種子識得有增長者,前三者,此明由三為門起業,或識支種子為後有因,名識食。」
32、四種者,謂因果別中四種依止住食,即一、不淨依止住食,二、淨不淨依止住食,三、清淨依止住食,四、示現依止住食。
33、三食者,謂觸、意思、識食。
34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然唯約與未生諸法作生緣理者,由此食為因,得長養諸種子,彼六識等准勝果故,以現在食不資落漏謝故。」
35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但由法假者,更非有受者。」
36、《佛地經論》卷1:「如是淨土眷屬圓滿,於中止住,以何住持?廣大法味喜樂所持,謂於此中大乘法味喜樂所持,食能令住,是住持義。」
37、《增壹阿含經》卷41:「夫觀食有九事,四種人間食,五種出人間食。云何四種是人間食?一者搏揣食,二者更樂食,三者念食,四者識食,是謂世間有四種食。彼云何名為五種之食,出世間之表?一者禪食,二者願食,三者念食,四者八解脫食,五者喜食,是謂名為五種之食。如是,比丘!五種之食,出世間之表,當共專念,捨除四種之食,求於方便辦五種之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