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討論 - 第二章第九節第二項第三目 六法相攝


三性、六法相攝云何?

窺基:第三門,六法攝。此文為問。

彼六法中,皆具三性,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及無為,皆有妄執、緣生理故。

窺基:六法即是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及無為,瑜伽論第三卷中有說此六法,然無文說明與三性相攝。此言彼六法皆具三性者,以彼六法並可為虛妄所執故,皆遍計所執攝。何以無為亦為所執?以有展轉義故,如前已說。又彼六法皆是緣生,故皆依他起攝,無為亦心緣變,故亦依他起攝。又彼六法皆有妄執、緣生之道理,理即真如,故亦圓成實攝。辨中邊論亦云,色家所執性,色依他性,色圓成性,亦名為色,故色等五蘊,各通三性。

願施:《辯中邊論》卷2云:「且色蘊中有三義者,一、所執義色,謂色之遍計所執性,二、分別義色,謂色之依他起性,此中分別以為色故,三、法性義色,謂色之圓成實性。如色蘊中有此三義,受等四蘊,界等九法,各有三義,隨應當知。
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11云:「有展轉義者,由識心上變作虛空等無為相而現,是依他起,遂便執云此是實有,方名所執性,故云有展轉義也,故下疏云無為亦心緣變,故云是依他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