窺基:自此以下是解釋第九門,界、地分別。此文為問。
隨彼所生,彼地所繫。
窺基:此舉頌答,下作解釋。
願施:頌文是「隨所生所繫」。此頌是說,隨彼藏識所生之地,彼地即為所繫,
窺基:此說,若第八識生彼欲界乃至有頂,現染末那及相應心所,即欲界繫乃至有頂繫。言「乃至有頂」者,意謂九地皆是,即彼地繫。此論所言與瑜伽論第六十三卷中所云相同,然顯揚論第十九卷所說,則是約界為論,而非約地分別。
智周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63云:「隨所生處,是諸煩惱即此地攝。」此說隨第七識所生之處,彼相應惑亦同地攝,即是約地而論。又《顯揚聖教論》卷19云:「又此煩惱有四種,所謂無明、薩迦耶見、我慢、我愛,若生此界中補特伽羅,當知,此意相應煩惱,即是此界體性所攝。」此是據界而言。
窺基:此識恒執自地藏識而為內我,故自地繫,非他地繫。我見是唯緣自地法而起,他地諸法非我境故,不見世間俱生我見,是別緣他地法而計為我,如對法論第六卷云:「薩迦耶見,不見世間緣他地諸行執為我故。」由此故知,第七識不緣本識種子,種子許通他地法故,亦不緣色等,色等亦通他地法故。以上是總解頌文「隨所生所繫」,下文另作別解。
窺基:此為第一別解。即是,若起彼地藏識現行,名生彼地,然為簡除種子,故此論言「異熟藏識」。因位之中,染污第七末那,緣彼藏識而執為我,繫屬彼第八識,名彼所繫,即以相從、相屬為此繫義。第八識非能繫,第七識非所繫,即以相從名繫。第八識是所屬,第七識為能屬,即以彼所緣為所屬,故第七識屬彼,如王為所屬,臣等為能屬。此之別解,是先顯示所由,後解繫屬。
窺基:此為第二別解。即是,此第七意,為自俱時四惑所繫,名彼所繫,即識是所繫,煩惱是能繫。此解之意,第七識為第八識所生之地煩惱所繫縛,名彼所繫。二種別解,前解為勝。
若已轉依,即非所繫。
窺基:此第七識,初地已去已轉依位,有非所繫,是無漏故。前「所繫」言,亦通法執,是彼類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