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法苑義林章註釋 - 三身義林註釋


1、諸功德法之身,名為法身,是依主釋。
2、以身之體、聚義故,說法性即身,名為法身,是持業釋。
3、《佛地經論》卷7:「自性法者,即是如來初自性身,體常不變,故名自性,力、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,亦名法身。」
4、詎者,豈、何之義,表示反問。

5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法身空理等者,理等空無,名之為空。問:彼宗俗諦而許是有,何故今者總說為空?若說為空者,真諦何別?答:談其法體,真俗二諦悉皆不是空,真諦離妄達無名空,俗諦妄執情有名有。今言空者,談其體也。」
6、後三者,謂意界、法界、意識界。

7、《攝大乘論本》卷3:「彼果智殊勝云何可見?謂由三種佛身,應知彼果智殊勝,一、由自性身,二、由受用身,三、由變化身。此中自性身者,謂諸如來法身,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。受用身者,謂依法身,種種諸佛眾會所顯清淨佛土,大乘法樂為所受故。變化身者,亦依法身,從覩史多天宮現沒、受生、受欲、踰城出家、往外道所修諸苦行、證大菩提、轉大法輪、入大涅槃故。」
8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此義不然等者,此並章主而以理斥。」

9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應同彼經至皆是法身者,此難意云,若言鏡智有為德本,名為法身,應同金光明,是有為德依,名為法身,而不得言同於真如,名自性身。」
章文之意,汝謂清淨法界、圓鏡智二法合為自性身者,既然《佛地經》說清淨法界,十地中皆可分證而得,汝義圓鏡智亦是自性身,何以便無如是分證而得之義。又自性身即是法身,《金光明》說「如如、如如智皆名法身」,以如如智、如如是有為、無為功德本故,皆名法身。汝若以圓鏡智是有為功德法本,即是如如智,故說是法身者,則四實智品,應同彼經所說皆名法身,不應唯有圓鏡智是,皆是有為功德法本故。四實智品者,謂大圓鏡智、平等性智、妙觀察智、成所作智品。

10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有依他心者,從緣而起,名依他心。」
《佛地經論》卷6:「又說化身亦名有心、亦名無心,有依他心、無自依心故,謂化心等依實心現,但實心上相分,似有緣慮等用,如鏡中火無別自體。」
11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隨類種種身相,為變化身者,隨五趣類所現之身,名種種身。若言化身隨五趣身而現,即不爾。若言化身隨類所現,亦爾也。」

12、《佛地經論》卷7:「雖三種身智殊勝攝,法身是智所依證故,化身是智所起用故,似智現故,假說為智,亦無有過。」
13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顯法樂增令他受用者,令他受用者,令他受用法樂增也,或依此身,能現法樂而增勝。」

14、《合部金光明經》卷1:「云何菩薩了別化身?善男子!如來昔在修行地中,為一切眾生修種種法,是諸修法至修行滿,修行力故而得自在。自在力故,隨眾生心,隨眾生行,隨眾生界,多種了別,不待時,不過時,處所相應,時相應,行相應,說法相應,現種種身,是名化身。」
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不待、過時等者,若其眾生宜見佛者,佛不待請,亦不過時,而即為現。」

15、《究竟一乘寶性論》卷4:「諸佛如來有二種法身,何等為二?一者寂靜法界身,以無分別智境界故,如是諸佛如來法身,唯自內身法界能證應知,偈言『清淨真法界』故。二者為得彼因,謂彼寂靜法界說法,依可化眾生說。彼說法應知,以依真如法身有彼說法,名為習氣,偈言『及依彼習氣』故。彼說法者,復有二種,一細,二麁。細者,所謂為諸菩薩摩訶薩演說甚深祕密法藏,以依第一義諦說故。麁者,所謂種種修多羅、祇夜和伽羅那、伽陀、憂陀那、尼陀那等名字章句種種差別,以依世諦說故。」
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說深密法至名之為細者,談真理非空非有非生滅等,名為深法,稱之細也,不説十二分教等類差別施設法身。下言麤者,返此而言。」

16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二、勝義佛至或實體故者,報佛之中攝他、自身,隨十地意名隨勝心,現他受用名現細相。自受用體,名之為實,或兼法身。勝義佛中通其假故,故言或也。若報之中不兼他受,即不得言隨其勝現細相等,自受不為菩薩現故。」
17、二法二我者,生類、法類,名為二法;生我、法我,名為二我。

18、《合部金光明經》卷1:「善男子!一切凡夫為三相故,有縛有障,遠離三身,不至三身。何者為三?一者思惟分別相,二者依他起相,三者成就相。如是諸相不能解故、不能滅故、不能淨故,是故不得至於三身;如是三相能解、能滅、能淨,是故諸佛具足三身。善男子!諸凡夫人,未能拔除於三心故,遠離三身,不能至故。何者為三?一者起事心,二者依根本心,三者根本心。依諸伏道,起事心盡;依法斷道,依根本心盡;依勝拔道,根本心盡。起事心滅故,得顯化身;依根本心滅故,得顯應身;根本心滅故,得至法身。是故,一切如來具足三身。」

19、二智者,謂生空智、法空智。二理者,謂生空、法空。
20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煩惱障淨至能現法身者,據於增勝,別障三身。有云,取煩惱所招業,名業障。今助一釋,通取二障所發之業。」
21、《佛說佛地經》卷1:「自性法受用,變化差別轉。」此中說佛三種身,即法身、受用身、變化身。

22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三、福相至得法身,餘施等果者,即福相身是施等,智慧之餘也。由此福、智能至法身,名為至得。此三身皆是報身。」
餘定餘善者,謂餘三摩缽提等無漏定、餘無貪等無漏善亦是。
23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所現佛身依定而起者,問:諸佛無非在定之時,何故此身偏言依定?答:為四善根以前生類,或示王宮後成正覺,或隨餘類,為此與依定之名。今者此身不作餘類及示王宮,但從所逗即現佛身,所以獨定之稱。」

24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無著佛,於諸世間而無著故。章,願佛者,因中發願,今時成故,故名願。或今果位願而現,亦名願佛。章,業報佛者,因義,造作義,就一義以信為因,造作成故,為業報佛。章,九、性佛,善決定故者,善性決定。」
25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七地中得不思議身等,此地中喻之,能即空方便智,發起有中殊勝行,而能化物。第六地等,雖能空、有二種雙行,未能以空發有,廣利於物。」

26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十地之稱即報身名者,十地之稱,即是十種報身之名,依能證智分十地故。」
27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弟子一意故現一相者,弟子意願但言見佛,佛形一相,名一意也。問:今者何故十佛以後,更明三佛身,所明增減不次?答:因前具明十種彼報,乘前便故,兼辯三身。」
28、《金光明經》所說三種佛身者,《金光明最勝王經》卷2:「一切如來有三種身。云何為三?一者化身,二者應身,三者法身。」

29、所知相者,《攝大乘論本》卷2:「所知相復云何應觀?此略有三種,一、依他起相,二、遍計所執相,三、圓成實相。」
《攝大乘論本》卷2:「入所知相云何應見?多聞熏習所依,非阿賴耶識所攝,如阿賴耶識成種子,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,似所取事有見意言。」
30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無所依者,無有漏第八也。」

31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前之同類至後同類果者,約後不能引於同品,不障引於勝品之果。引於何同類?答:以性同故,不約品也。」
32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前中下種至故名轉齊者,問:前中、下品既不相續,何名轉齊?答:如修道位,中品種子生中現行,熏成種已,見道下種後念所引種子起時,又成中品,與修道齊,下品之者即後滅。修望無學,亦復如是。」

33、十王果者,謂初地菩薩乃至第十地菩薩,受生多作十王,得大自在。《佛說十地經》云,第一極喜地,住於此者,生處多作贍部洲王。第二離垢地,菩薩住此,受生多作轉輪聖王。第三發光地,菩薩安住於此地中,受生多分作釋天帝。第四焰慧智地,菩薩住此第四地中,受生多作蘇夜摩天王。第五難勝智地,菩薩安住於此地中,受生多作珊覩史多天王。第六現前地,菩薩安住於此地時,受生多作妙化天王。第七遠行地,菩薩安住於此地時,受生多作他化自在天王。第八不動智地,菩薩安住於此地已,受生多作大梵天王,主千世界。第九善慧智地,此地菩薩,受生多作大梵天王,具大威勢,王二千界。第十法雲地,菩薩住此,受生多作大自在天王。

34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聞似法義理者,由不親證,但識心似法似義之理現也。」
35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於無量煩惱至亦無疑惑者,於彼在纏及於出纏二藏中皆無疑者,以此為因得二身。」
36、二身者,謂法身、受用身。二因者,謂法身因、受用身因。

37、菩提、菩提斷者,《說無垢稱經疏》卷4:「菩提,能觀智,菩提斷即真如,二俱菩提。」
38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唯獨諸佛法,福成第一體者,以此教法獨諸佛法有,外道等無,所以持者福德能成第一體也。」
39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餘謂受報至生因故者,釋頌餘言,報、化二身莊嚴相好,皆生因生。」

40、十法行者,《辯中邊論》卷3:「何等名為十種法行?頌曰:
 謂書寫供養  施他聽披讀
 受持正開演  諷誦及思修
論曰:於此大乘有十法行,一、書寫,二、供養,三、施他,四、若他誦讀,專心諦聽,五、自披讀,六、受持,七、正為他開演文義,八、諷誦,九、思惟,十、修習行。」

41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非諸種子,不聞緣者,為不取種子而為了因,一、不能聞故,二、不緣故,唯取現行。現行能聞教受持、演說為因也,不同生因。生據親生,故取種子。」
42、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568:「天王當知!諸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,能得如來十身差別。云何為十?一、平等身,二、清淨身,三、無盡身,四、善修身,五、法性身,六、離尋伺身,七、不思議身,八、寂靜身,九、虛空身,十、妙智身。」

43、二類變者,即第八、五識所變為一類,後得智所變為一類。
44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成道離三魔者,煩惱、死、蘊三種魔也。章,降魔伏一者,天魔也。」
45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離之別立者,攝論以其出家與彼苦行、成道別故、故別離出家也。言示厭俗者,釋其所以。」

46、此意,一生所繫者,不一定是唯有一生,是總合而言一生,如說人天往返七生,名一大生,即是此義。
47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說在人中,除成佛身者,人本有身即成佛故,所以除之,但言三也。」
48、此意,由見不同故,分成變化身、他受用身;由性相殊異故,分成他受用身、自受用身;由德義聚集故,成立法身。

49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無分別智觀其真理者,菩薩等無分別智證真理時,名見法身。」
50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若望化身,一因二果者,俱前位種,名云一因,正果、殘果名為二果。」
51、佛二果者,謂法身、受用身。

52、此意,法身是福、智二之實性,受用身是福、智二所成,變化身是福、智二所起,是故三身皆通福、智。
53、他受用、變化通共、不共者,謂他受用、變化身通共、不共二因得。佛以自智起故,名為不共因得,是因位度眾誓願之果故,亦共因得。

54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然親得者,法身即非者,報、化二身於四因中,通親非親,法唯非親,故別簡中。」
55、相應因,體是心、心所法,果唯心、心所法,亦因緣、增上緣攝。
56、原文為初三因得,更正為初二因得。非相應因者,謂非是相應因得。

57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嚴淨佛土皆三身因者,即無垢稱經說六波羅蜜、四攝法等,皆淨土因,此因亦即三身因也,如彼疏說。」
58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是故處處如如方便者,化身處處轉於法輪,即是證真如之方便也,或可化身是如如方便因也。」
59、異者,謂生、住、異、滅四相中之異相。

60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與智冥合者,智字錯也,合是理字,或是真字,或與字上脫理字也。」
61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此顯等流者,即報身也,法身流故。或相續故,名為等流。」
62、《成唯識論》卷10:「又自性身,正自利攝,寂靜、安樂、無動作故,亦兼利他,為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;又與受用及變化身為所依止,故俱利攝。」

63、無性《攝大乘論釋》卷9:「釋曰:諸佛法身,依止、意樂、作業無別,故無有異。諸佛真如無有異故,依止無別;一切皆為利益安樂一切有情,意樂同故,意樂無別;一切皆同利他為勝,現等正覺、般涅槃等種種作業,故業無別。無量依身現等覺故,當言有異者,謂由無量別別依身,菩提薩埵現成佛故。」

64、無量依止差別轉者,無性《攝大乘論釋》卷9:「無量依止差別轉故,謂於一切別世界中,諸佛國土、眾會、名號、身量、相好、受法樂等各不同故。」
65、非餘根、境者,謂此自受用身、土,唯佛所知,非是餘菩薩等五根所證。《佛地經論》卷7:「如是身、土,唯佛乃知,非諸菩薩五根所證,一一色根能證一切所受境界無障礙故。」

66、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章,初地自見百大界一盧舍那者,十地所見皆名盧舍那。今言盧舍那者,即是梵網經言我今盧舍那也。然准彼經,言盧舍那是二地菩薩所見,言千世界等。應撿彼文。」
《梵網經》卷2:「我今盧舍那,方坐蓮花臺,周匝千花上,復現千釋迦。一花百億國,一國一釋迦,各坐菩提樹,一時成佛道。如是千百億,盧舍那本身,千百億釋迦,各接微塵眾,俱來至我所,聽我誦佛戒,甘露門即開。」

67、《成唯識論》卷10:「然變化身及他受用,雖無真實心及心所,而有化現心、心所法,無上覺者神力難思,故能化現無形質法。若不爾者,云何如來現貪、瞋等?久已斷故。云何聲聞及傍生等知如來?如來實心,等覺菩薩尚不知故。由此經說『化無量類皆令有心』,又說『如來成所作智化作三業』。」
68、二《般若論》者,謂《金剛般若論》、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