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討論 - 第四章第二節第五項第三目 不思議善常


此轉依果,又不思議,超過尋思、言議道故。

窺基:自此以下,解轉依果眾德。眾德有四,即頌中所言不思議、善、常、安樂。解不思議中有三釋,第一解者,智之與境,皆具此超過尋思、言議道之義,故不思議。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13云:「智之與境,皆具此義者,智者謂四智菩提,境者謂淨法界,此二俱超過尋思及意言,義通二種義故。

微妙甚深,自內證故。

窺基:此為第二別解。即是,又智微妙,性相甚深,其所緣境,是自內證,故不思議。又境微妙,唯甚深智方能內證,故不思議。智、境二,皆通微妙甚深及自內證,故不思議。然攝論中自內證言,唯解緣於真如。

願施:《攝大乘論本》卷3云:「不可思議為相,謂真如清淨自內證故,無有世間喻能喻故,非諸尋思所行處故。」
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13云:「又智微妙,性相甚深者,智者,謂四智,性相者,是清淨法界性也。

非諸世間喻所喻故。

窺基:此為第三別解,即以絕比無方故,名不思議。攝論中亦以此三義解不思議,顯揚論第十七卷有不思議品,亦不出此三義,瑜伽論中所亦是。

此又是善,白法性故,清淨法界,遠離生滅,極安隱故,四智心品,妙用無方,極巧便故,二種皆有順益相故,違不善故,俱說為善。

窺基:此明唯善。頌言「善」者,以有白法性故,體白故異於不善及無記,言白者,以能斷黑名為白。此善與有漏善有何差別?以三義故,與有漏善有別,一、清淨法界,遠離生滅,極安穩故,二、四智心品,妙用無方比,及極巧便故,三、無為有為二轉依果,皆順益故。由上三義,并違不善之義,合其四義,是故名善。

論說處等,八唯無記,如來豈無五根、三境?

窺基:外人難曰,今此四智心品既唯是善,然對法論第四言八唯無記,即是說五根及三境,如來豈無五根、三境?

願施: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卷4云:「八界、八處全,及餘蘊界處一分,是無記。八界者,謂五色根、香、味、觸界,八處亦爾。」

此中三釋,廣說如前。

窺基:論主答云,此有三釋,廣說如前十五界等唯是有漏文中三解。

一切如來身、土等法,皆滅、道攝,故唯是善,聖說滅、道唯善性故,說佛土等非苦、集故,佛識所變有漏不善、無記相等,皆從無漏善種所生,無漏善攝。

窺基:又一切如來身、土等法,即是真如等五法,此皆滅、道諦攝,既然滅、道攝者,諸經論中說唯無漏,故此唯善。又者,對法論第六、瑜伽論、攝論皆說有清淨世界,非苦、集故,故此唯善。上來釋善所以,由此二解,并前四解,合有六解。既然佛果唯善,即知佛所有眼等,皆是無漏善,佛識所變似有漏善、不善及無記等,雖名之為善等,然而非實,實是無漏善攝。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13云:「真如等五法者,謂清淨法界,四智菩提,名為五法。
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卷6云:「復有清淨世界非苦諦攝,非業、煩惱力所生故,非業、煩惱增上所起故,然由大願清淨善根增上所引,此所生處不可思議,唯佛所覺,尚非得靜慮者靜慮境界,況尋思者。」

此又是常,無盡期故。清淨法界,無生無滅,性無變易,故說為常。四智心品,所依常故,無斷盡故,亦說為常,非自性常,從因生故,生者歸滅,一向記故,不見色、心非無常故。然四智品,由本願力,所化有情,無盡期故,窮未來際,無斷無盡。

窺基:此解釋常。此轉依果又是常者,以五法俱無盡期故。又真如無生滅故常,無變易故常,自性是常故。四智心品,所依真如是常故,體無斷及無盡故,亦說為常。無斷常者,是不斷常義,是報身,無盡常者,是相續常義,是化身。四智心品,非自性常義,從因所生故,言從因所生者,明從種子生故。若初唯生,後不滅者,為此常義,便違佛說一向記言「生者皆滅」。又若色、心是自性常者,此即不合理教,不見經論說故,亦違比量故。然言如來獲得常色等者,此常是不斷常、相續常義,由本願力,所化有情,無盡期故,故佛色等亦常。言「窮未來際,無斷無盡」者,亦是釋不斷常、無盡常義,願力常故。

願施:對於此文,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13釋云:「論以三因立證非自性常,一、從因生故,二、生者歸滅,一向記故,三、不見色、心非無常故,若言常者,即違此比量道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