窺基:自此以下是解釋不可知。頌言「不可知」者,意說二義,第一,見分行相難可了知。
窺基:此第二義,即是相分難可了知。內執受境,即有漏種及有根身,此境亦是微細難知。非執受境,即是外器世界,此境量大難可了知。如瑜伽論第五十一卷說,於欲界中緣狹小境者,是約身、器為小,於色界中緣廣大者,亦約身、器。於空、識無邊處,緣無量執受境者,即是約種子生現行識時,作此行解,是故緣此無量行解之種,名為緣無量執受境。於無所有處等,准此應知。
願施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1云:「復次阿賴耶識,當言於欲界中緣狹小執受境,於色界中緣廣大執受境,於無色界空無邊處、識無邊處,緣無量執受境,於無所有處,緣微細執受境,於非想非非想處,緣極微細執受境。」
窺基:外人(即是經部、薩婆多等)問云:「既然行相難知,此即應非是識,云何而說是識取所緣境?」此中「行相」,但說見分。
窺基:此是舉喻回答。如滅盡定中不離身識,雖行相亦難知,然應信此定中第八識恒體有。此答經部,經部許滅盡定有心故,故以例答。
窺基:薩婆多不許滅定有識故,故立量以理答,比量如文。
無想等位,當知亦爾。
窺基:無想等位,當知亦同前說。此中「等」者,是說亦有無心悶絕、睡眠等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