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討論 - 第二章第二節第三項第二目 一切種子唯是本有,或唯是熏生


一 一切種子皆是本來而有

中有義,一切種子,皆本性有,不從熏生。

窺基:此是第七門,新熏、本有分別,於中有三種說法,初說一切種子唯是本有,上古以來諸師多說如此,今護法論師是敘述近代護月等師之義。此文標宗,即是,一切有漏、無漏種子,皆是法爾本有,非是本無今從熏生。

熏習力,但可增長。

窺基:此文即是會通經論。此意,諸經論中言種子是由熏習而有者,是說熏習但能增長本有種子,非是熏成新種。

如契經說,一切有情,無始時來,有種種界,如惡叉聚,法爾而有。

窺基:自此以下是引經為證,有三段文。初引通有漏、無漏種之經文,次引唯說無漏種之經文,後言有漏例同無漏。此文即是引三乘通信之經,大莊嚴論中亦引此經,經名無盡意。既然經說無始時來有種種界,故知有漏、無漏種子,皆是無始法爾而有。其「惡叉」者,形如無食子,落在地時,多是為聚,故以為喻。

智周:論言「如惡叉聚」,意說於一聚中,法爾而有眾多品類,此惡叉聚,西域地有。《瑜伽師地論》卷96說:「雖界種類,十八可得,然一一界,業趣有情,種種品類,有差別故,當知無量,譬如世間大惡叉聚,於此聚中,有多品類,種類一故,雖說為一,而有無量。如是於其一一界中,各有無量品類差別,種類一故,雖各說一,而實無量。」

願施:《瑜伽論記》卷13說:「三藏云:西國中見惡叉子,欲似此間染靴無食子也,西國取之將染,或押取油。此間無名可翻,故存惡叉。」

界即種子差別名故。

窺基:此說,經中所言「界」,即種子差別之名,故知種子皆法爾有。

又契經說,無始時來界,一切法等依。界是因義。

窺基:此引大乘阿毘達磨經,是大乘通用之經。由此證明一切有漏、無漏種子亦是無始本有。

瑜伽亦說,諸種子體,無始時來,性雖本有,而由染淨,新所熏發。

窺基:然瑜伽論說「而由染淨,新所熏發」者,是說由有漏染、淨法熏發有漏本有種子,令其增長,由有漏淨法及無漏之法,熏發本有無漏種子,令其增長。由此故知,有漏、無漏種皆本有。

願施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2云:「又種子體,無始時來,相續不絕,性雖無始有之,然由淨、不淨業差別熏發,望數數取異熟果,說彼為新。」

有情類,無始時來,若般涅槃法者,一切種子皆悉具足,不般涅槃法者,便闕三種菩提種子。

窺基:法者,是道理義,有般涅槃之義,名為般涅槃法。此中意說,要有漏種、無漏種並有,方名為「具足」,非是無法爾本有種,而可言具、不具足故。由此瑜伽論中二文,即證一切有漏、無漏種子皆是本有。

願施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2云:「復次,此一切種子識,若般涅槃法者,一切種子皆悉具足,不般涅槃法者,便闕三種菩提種子。」

如是等文,誠證非一。

窺基:此則曲解經文作總結說,如是經文眾多非一,皆證一切有漏、無漏種子法爾本有。

又諸有情,既說本有五種性別,故應定有法爾種子,不由熏生。

窺基:此為第二,引經論通證無漏種子是本有。即是入楞伽、無上依經、善勇猛般若、大般若經、大莊嚴論及瑜伽論,皆說諸有情有五種性別,故應定有法爾無漏種子,不由熏生。

又瑜伽說,地獄成就三無漏根,是種非現。

窺基:此即別引瑜伽論第五十七卷所說,證明無漏種子本有。彼論說二十二根中,地獄成就三無漏根,是種子非現行。

願施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7云:「問:生那落迦成就幾根?答:八,現行、種子皆得成就,除三所餘,或成就或不成就。三約現行不成就,約種子或成就,謂般涅槃法,或不成就,謂不般涅槃法。餘三,現行故不成就,種子故成就。」文中所說「三約現行不成就,約種子或成就,謂般涅槃法,或不成就,謂不般涅槃法」,即是在說三無漏根。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第十五卷,對於此文有詳解

又從無始展轉傳來,法爾所得本性住姓。

窺基:此文是《菩薩地持經》、《菩薩善戒經》及瑜伽論菩薩地中皆說。此即是說菩薩本性住姓。

由此等證,無漏種子,法爾本有,不從熏生。

窺基:由此等文,可證無漏種子,法爾本有,不從熏習新生。

有漏亦應法爾有種,由熏增長,不別熏生。

窺基:此為第三,言有漏種例同無漏,亦是法爾本有。無漏種子無始以來,不曾生起現行,然有經論誠說,法爾本有無漏種子。有漏種子無始以來,即曾生起現行,雖然無教分明別說其為本有,義准同無漏種,亦應法爾本有

如是建立,因果不亂。

窺基:此為立理。即是諸法種子,最初但有一物,後生果時可無雜亂,若是更有新熏,或唯有新熏種,則種子便增多,後生果時,此果是從何種生起?若是更有新熏,且唯一種生果,餘種不生,則新熏種既然與本有種,功能齊等,卻有生、不生果之別,因果便亂。若二種子共生一芽,則外麥、豆等,亦應例同,皆是共生。若唯有新熏種,無本有種,且唯一種生果,理亦不然,不可初熏後不熏故,熏生種子既多,比量知功能皆齊等故,理應非唯一種生果。如是可知,唯我所立,因果無亂。然以無漏種子未增長位,名為本性住姓,後增長已,名為習所成姓。有漏種子亦是,本有種子未熏增長,名為本性住種,後熏增已,名為習所成姓。若是種子唯是新熏,則要以何種為本性住種?若無本有無漏種子,則見道當如何生起?


二 一切種子皆是熏習而生

有義,種子皆熏故生。

窺基:自此以下是第二種說法,即種唯是新熏。此是勝軍祖師、難陀尊者之義。此文立宗而言,一切有漏、無漏種子,法爾皆是新熏而生。

所熏、能熏,俱無始有,故諸種子,無始成就。

窺基:此是難尊者會通前所引文「一切有情,無始時來,有種種界」。此意,彼文是說有漏種子,非無漏能熏亦無始有故,然以有漏所熏、能熏,俱無始有,故有漏種子是無始成就。

智周:無漏現行於凡位中,猶未能起,故不得言能熏無漏亦無始有。

種子既是習氣異名,習氣必由熏習而有,如麻香氣,花熏故生。

窺基:此為理證。即是,種子是習氣之異名,習氣之法必由熏習而有,如胡麻中所有香氣,是由華熏故生,故種皆是新熏。

如契經說,諸有情心,染、淨諸法所熏習故,無量種子之所積集。

窺基:此是引多界經為。如彼經中不說諸種積集,不是由於染、淨諸法熏習,故知諸種皆是新熏。

論說內種定有熏習,外種熏習,或有或無。

窺基:又《攝大乘論本》卷1中,無著菩薩云:「外或無熏習,非內種應知;聞等熏習無,果生非道理。」故知,無有內種不是由熏習有。

又名言等三種熏習,總攝一切有漏法種,彼三既由熏習而有,故有漏種必藉熏生。

窺基:此即約教申理。其名言等三種熏習,總合攝盡一切有漏種子,彼等既由熏習方有,故知有漏種子必藉熏習而生。

願施:論言「名言等三種熏習」者,是說名言習氣、我執習氣、有支習氣三種

無漏種生,亦由熏習。

窺基:上來已證有漏種子皆由熏生。此文立宗,說無漏種亦由熏生。

說聞熏習,聞淨法界等流正法,而熏起故。

窺基:言「等流正法」者,是說正法從法界平等而流出,即是從正智等次第而生。何以無漏種亦由熏習生?如《攝大乘論釋》卷3中說,由聞熏習,聞淨法界等流正法而熏起故。又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2云:「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。」其義亦與此文相同。

智周:無性《攝大乘論釋》卷3云:「又出世心,昔未曾習故,彼熏習決定應無,既無熏習從何種生?是故應答,從最清淨法界等流,正聞熏習種子所生。」無性釋曰:「此顯淨心有別種子,決定不從阿賴耶識種子而生。云何別種?謂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。最清淨法界者,諸佛法界,永離一切客塵障故。言等流者,謂從法界所起教法。無倒聽聞如是教法,故名正聞。依此正聞所起熏習,是名熏習。即此熏習能生出世無漏之心,名為種子。如是種子,非阿賴耶識,是未曾得故。」又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2云:「問:若此習氣攝一切種子,復名遍行重者,諸出世間法從何種子生?若言麤重自性種子為種子生,不應道理。答:諸出世間法,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,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。」此中「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」,如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第十三卷中廣解。

是出世心種子性故。

窺基:又攝論說,入地前之聞熏雖是有漏,然為出世法之種子性。故知,無有法爾本有無漏種子,而見道者,唯是以有漏熏習為見道之因。

願施:《攝大乘論本》卷1云:「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、中、上品,應知亦是法身種子,與阿賴耶識相違,非阿賴耶識所攝,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,雖是世間,而是出世心種子性。」

有情本來種姓差別,不由無漏種子有無,

窺基:若種唯是新熏,如何聖說有五種姓之別?此文即是新熏師之解釋,彼說,由於本來無有熏生無漏種子,故有情種姓之差別,不是由無漏種子之有無。

但依有障、無障建立。

窺基:即是約煩惱及所知障品之有無而建立。

如瑜伽說,於真如境,若有畢竟二障種者,立為不般涅槃法姓,若有畢竟所知障種非煩惱者,一分立為聲聞種姓,一分立為獨覺種姓,若無畢竟二障種者,即立彼為如來種姓。

窺基:如瑜伽論第五十二卷說,於真如境,煩惱、所知二障畢竟不可斷者,立為不般涅槃法姓。唯所知障不可斷者,一分立為聲聞種姓,一分立為獨覺種姓。煩惱、所知二障皆可斷者,即立此為如來種姓。

願施:前言一分立為聲聞種姓,一分立為獨覺種姓,此二如何分別?

窺基:障雖齊等,然而解有利鈍,於斷煩惱障中修習,有利與鈍之差別故。

願施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2云:「何因緣故,建立三種般涅槃法種性差別補特伽羅,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?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故。所以者何?答:由有障、無障差別故。若於通達真如所緣緣中,有畢竟障種子者,建立為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,若不爾者,建立為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。若有畢竟所知障種子布在所依,非煩惱障種子者,於彼一分建立聲聞種性補特伽羅,一分建立獨覺種性補特伽羅,若不爾者,建立如來種性補特伽羅。」

故知本來種姓差別,依障建立,非無漏種。

窺基:此是以文證。即本來種姓是依障建立,非依無漏種子有無。

所說成就無漏種言,依當可生,非已有體。

窺基:此會通瑜伽論所說「成就三無漏根,是種非現」文。即是,彼文是約煩惱等可斷之義,而說後無漏種子可生,名為成就,非是無漏種未熏生之時,即有體性。


三 一切種子含攝本有、熏生兩類

有義,種子各有二類。

窺基:此為第三種說法,是護法師義,即是有漏、無漏種子,各有本有、新熏二類。

一者本有,謂無始來異熟識中,法爾而有生、蘊、處、界功能差別。

窺基:此文即是出本有種子體。

世尊依此,說諸有情,無始時來,有種種界,如惡叉聚,法爾而有。餘所引證,廣說如初。

窺基:此是引經為證,同前護月所說。

此即名為本性住種。

窺基:此即名為本性住種,法爾有故。

二者始起,謂無始來,數數現行熏習而有。

窺基:此出新熏種體。

世尊依此,說有情心,染、淨諸法所熏習故,無量種子之所積集。諸論亦說,染、淨種子,由染、淨法熏習故生。

窺基:此是引經為證。於中不說如前引證,以彼文亦有非新熏師引證故,此於後文自當會通。

此即名為習所成種。

窺基:此即名為習所成種,新熏生故。

若唯本有,轉識不應與阿賴耶為因緣性。

窺基:自此以下是作破斥,其中有二,先難本有,後破新熏。對於唯本有義,此文總標,彰顯難意

如契經說:
 諸法於識藏  識於法亦爾
 更互為果性  亦常為因性

窺基:自此以下是引教成理。此文引自於阿毘達磨經。經言「諸法於識藏」者,是說阿賴耶識為能攝藏,即此識與諸識作二緣性,一、為彼種子,二、為彼所依。經言「識於法亦爾」者,是說阿賴耶識為所攝藏,即轉識與阿賴耶識亦為二緣,一、於現法長養彼種,二、於後法攝植彼種。經言「更互為果性」者,是說互相生故,所生為果。經言「亦常為因性」者,顯此二法更互亦常為因。瑜伽論第五十一卷,廣說其相。

願施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1云:「云何建立互為緣性轉相?謂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作二緣性,一、為彼種子故,二、為彼所依故。為種子者,謂所有善、不善、無記轉識轉時,一切皆用阿賴耶識為種子故。為所依者,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,五種識身依之而轉,非無執受。又由有阿賴耶識故,得有末那,由此末那為依止故,意識得轉。譬如依止眼等五根,五識身轉,非無五根,意識亦爾,非無意根。復次,諸轉識與阿賴耶識作二緣性,一、於現法中,能長養彼種子故,二、於後法中,為彼得生,攝植彼種子故。於現法中,長養彼種子者,謂如依止阿賴耶識,善、不善、無記轉識轉時,如是如是於一依止,同生同滅,熏習阿賴耶識。由此因緣,後後轉識善、不善、無記性,轉更增長,轉更熾盛,轉更明了而轉。於後法中,為彼得生,攝植彼種子者,謂彼熏習種類,能引攝當來異熟無記阿賴耶識。如是為彼種子故,為彼所依故,長養種子故,攝植種子故,應知建立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為緣性轉相。」

慧沼:瑜伽論說「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作二緣性,一為彼種子故,二為彼所依故」,彼論解釋云「為種子者,謂所有善、不善、無記轉識轉時,一切皆用阿賴耶識為種子故」者,即是說阿賴耶識為諸轉識之因緣。又彼論解釋云,為所依者,由執色根,五識依之而轉等者,即是說阿賴耶識為諸轉識之增上緣。瑜伽論說「諸轉識與阿賴耶識作二緣性,一、於現法中,能長養彼種子故,二、於後法中,為彼得生,攝植彼種子故」,言「於現法中,能長養彼種子故」者,即是現行熏種,現行是所熏種之因。彼論解釋云「於後法中,為彼得生,攝植彼種子者,謂彼熏習種類,能引攝當來異熟無記阿賴耶識」者,此中熏習種類即是業種,即由業種引攝當來異熟無記阿賴耶識,故為增上緣。此即顯示由業,彼異熟方得生。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2釋云:「一、於現法長養彼種者,意云,七識現行於現世法中,能熏第八名言種子,漸令增長。二、於後法攝植彼種者,意云令後未來法得生故所以,即轉識善、惡業種子攝取第八名言種子,令得增長感當來果。」

此頌意言,阿賴耶識與諸轉識,於一切時展轉相生,互為因果。

窺基:此文總釋頌中所言互成因緣之理。

攝大乘說,阿賴耶識與雜染法,互為因緣。

窺基:此意,除阿賴耶識外,餘七識品既為能熏,亦為所生,故與阿賴耶識互為因緣。雜染法通三性,即是一切有漏之法。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抄》卷4云:「既為能熏,亦所生故者,前七識亦為能熏成種故,前七識亦為所生,從種子生故。」

如炷與焰,展轉生燒,又如束蘆,互相依住。

窺基:此舉增上緣例,來比喻因緣義。如燈炷與燈焰,展轉生燒,意謂由炷生焰,如種子生現行,由焰燒炷,如現行熏種子,故名展轉,此喻,喻因緣義,以種、現二法為所喻。言「又如束蘆」者,此顯三法如蘆相依,為俱有因。

願施:言「三法」者,應是種子、阿賴耶識、轉識。

唯依此二建立因緣,所餘因緣不可得故。

窺基:此說,唯種與現,實名因緣,除此所餘,不是因緣。故不以現行七識望第八現行識為因緣,但取種子望後現行而為因緣。

願施:此中是望體別,故說種、現攝因緣盡,若望果別,亦有種子生於種子,此豈非是因緣?

窺基:故知此中但約體說。又於因緣,此說不盡,此但約有漏,不說無漏故。

若諸種子不由熏生,如何轉識與阿賴耶有因緣義?

窺基:此問,若種唯是本有,則轉識與阿賴耶識彼此相望,豈不是無有因緣義?

非熏令長,可名因緣,勿善、惡業與異熟果為因緣故。

窺基:若本有師救言:「種子本有,但熏增長,名為因緣。」論主即伏難云,汝言諸法各但本有種,若異熟果、因但是一種所生,則善、惡業現行熏習異熟果種,令增時,善、惡業應與果種為因緣。又汝若言善、惡業體是一種生,異熟果體是一種生,各一種者,然而異熟果現行不自熏種,異熟果種是本有,但由善、惡業現行熏,令異熟果種增長,則業於果種能令增長故,應名因緣,如於自業種但令增長,而為因緣故,或復業種能增名言種子,應是因緣。然而於實,業或業種非是異熟果種因緣,故知非以增長故,名曰因緣。又異熟果種如業種,亦增長故,故知非唯本有種子,而是亦有新熏種子。由是義顯,應諸現行望本有種,不名因緣,但是熏習增長此本有種,是以自類為其因緣。此是護法菩薩所持正義,即現行望本有種子,無因緣義,但增長故。若依此義,如何可說種子、現行互為因緣?護法既持種子存有新熏、本有二類,即以現行望於新熏種子正是因緣,現行望本有種子則為增上緣。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抄》卷4云:「或業種增名言種,應因緣者,此第二難。二難即是三藏法師解也。意言,由善、惡業現行,熏自業種增長,此被熏增長業種,又能傍資增本識名言種增長,應名因緣。
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2云:「但令增長者,意云,業現行增自種名因緣,應業現行增第八種,應名因緣,此就他宗為難,以護法不許善等現行增長種子,名因緣,要熏成種,種生現行,為親因緣故。」

智周:言「應諸現行望本有種,不名因緣,但是熏習增長」者,是說轉識望第八識,不為因緣,但是熏習增長彼種,同於業故。

又諸聖教,說有種子由熏習生。皆違彼義,故唯本有,理、教相違。

窺基:又違聖教說種由熏習生,是故唯本有義,與理、教俱相違,前已證違理,此證違教故。

若唯始起,有為無漏,無因緣故,應不得生。

窺基:自此以下是第二,難唯新熏。此文正難彼新熏宗。言「有為無漏」者,即是說見道等。若是無本有種,則見道等有為無漏,應不得生,無因緣故。可立量云:「汝初無漏,應不得生,無因緣故,如兔角等。」

有漏不應為無漏種,勿無漏種生有漏故。

窺基:若彼新熏師救言:「初無漏起,是以世第一法為其因緣,有漏法中此最勝故。」彼說不然。若是有漏能生無漏,應無漏亦能生有漏,許有漏、無漏得互相生故。若言有漏善能生無漏,無漏則不得生有漏,以無漏、有漏相違故。則既然彼此相違,又如何有漏能生無漏?若是彼問,初無漏起,許無因緣,亦有何妨?則答不可,因為佛說一切有為,無有一法非因緣生,若是許有無因得生,便非釋種。

願施:「釋種」即是佛子之義。

許應諸佛有漏復生,善等應為不善等種。

窺基:若許有漏能生無漏,則應無漏能生有漏。若許如此,便有諸佛有漏復生之過。又者,若許相違而得為因緣者,便有善等應為不善等種之過。

分別論者雖作是說,心性本淨,客塵煩惱所染污故,名為雜染,離煩惱時,轉成無漏,故無漏法,非無因生。

窺基:自此以下是破分別論者。分別論者,即小乘大眾、一說、說出世、雞胤四部,以及大乘唯說新熏心溷師等。彼計,無有法爾本有種子,心性本淨,離煩惱時,既體清淨,此即為無漏因,如乳變為酪,以乳中有酪性故,亦如木生火,以木中有火性故。此文即是立其宗義。

智周: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卷27云:「謂或有執心性本淨,如分別論者,彼說心本性清淨,客塵煩惱所染污故,相不清淨。」又云:「彼說染污、不染污心,其體無異,謂若相應煩惱未斷,名染污心,若時相應煩惱已斷,名不染心。」彼宗意說,無始以來,心體自淨,由起煩惱故名染污,染污非心無始本性,故立客名。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抄》卷4云:「錯解義者,總名為心溷師也。」

心性言,彼說何義?

窺基:論主問曰,彼經所言「心性」,其義是何?

若說空理,空非心因,常法定非諸法種子。

窺基:此中「空理」,即是真如。此說,空非心因,常法非種子故。

願施:此意,若說心性即是真如,則此心性非心之因,即不得為無漏心因。

以體前後無轉變故。

窺基:彼若救言:「以常法為種子,於理何妨?」即復難彼而言,「因」者,定有生滅,有取與故。此真如體既許為因,應該有取有與,然真如體,前後無有轉變,即是無取無與,是故不能為因。

即說心,應同數論,相雖轉變,而體常、一。

窺基:若言心性即是心體,體能緣法,則此心體,應同數論外道所計大等,相雖轉變,而體常、一。此即有漏心相轉為無漏相時,是以無漏心體作無漏故,非是前體滅,後體生,故言性常。言「相雖轉變」者,即是失前有漏之相,得無漏相,故名為相轉變。

願施:此意,若言心性即是心體,則此心體應是無漏,應是常、一,以汝心性,是無漏法因,本來清淨故。

、無記心,又應是善。

窺基:又可難云,若是有漏為相,性是無漏,則惡、無記心應是善。此意,有漏善心,心性淨故,名善,其不善、無記心,亦應名善,心性淨故,如有漏善。

許則應與信等相應。

窺基:若許有漏不善心等體性是善,則此不善心等,應與善等心所相應,是相應法故。可立量云:「汝不善等心,應與信等心所相應,許是有為心淨類攝故,如餘無漏及善心等。」

許便應非善心體。

窺基:又若不許此與信等相應,則此不善心等,應非善心。

尚不名善,況是無漏。

窺基:又此不善心等,尚且不名善,何況是無漏。此上即成立不善、無記心,心性非善。

漏善心,既稱雜染,如惡心等,性非無漏,故不應與無漏為因。

窺基:自此以下是作正難。此說,有漏善心,性非無漏,名雜染故,如不善等。有漏善心既名雜染,即不應與無漏為因。此中所言「雜染」,通一切三性有漏法,為諸煩惱所緣縛義。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抄》卷4云:「若言雜染,則通善等三性。若但言染,則唯是不善、有覆無記也。」
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2云:「言所緣縛義者,意云有漏善心名雜染者,以彼煩惱所緣所縛故,故名雜染。」

勿善、惡等互為因故。

窺基:此釋何故有漏不得為無漏因。即是,有漏、無漏性相違故,非互相親生故。

有漏心,性是無漏,應無漏心,性是有漏,差別因緣不可得故。

窺基:此難相違得互為因。若有漏心,性是無漏,則無漏心,其性應是有漏,以相違故,如有漏性。若說唯有漏心,性是無漏,非無漏心性是有漏,此亦不成,差別所以不可得故。

願施:言「差別因緣不可得故」者,意謂有漏心、無漏心,同是心法,心法一性,差別因緣實不可得。

又異生心若是無漏,則異生位無漏現行,應名聖者。

窺基:又者,若心性淨即是無漏,則諸異生位,應起無漏現行,許有漏現行心性淨故,即應如佛等聖,名為聖者。

智周:此文之意,以性淨故,異生汎起諸心等時,此心即應名為無漏,如諸聖者無漏之心。若許如此,即異生位起心之時,應名聖者,以彼心許是無漏故。

若異生心,性雖無漏,而相有染,不名無漏,無斯過者。

窺基:此敘彼之救言。即是,異生心,性雖無漏,由相有染,故不名為無漏。

則心種子,亦非無漏,何故汝論說有異生,唯得成就無漏種子?種子、現行,性、相同故。

窺基:論主正難,則心種子亦應由相有染,不名無漏,何故彼論說諸異生,唯得成就無漏種子,不說成就現行?現行、種子,二者性、相,皆類同故。

然契經說心性淨者,說心空理所顯真如,真如是心真實性故。

窺基:此是申明心性淨義。心性淨者,即是說心空理所顯真如,真如是心真實性故。勝鬘經中具說此義。又對法論第十卷云:「心轉依者,謂已得無學道,證得法性心自性清淨,永離一切客塵隨煩惱故,名為轉依,即是真如轉依義。」即是解心轉依真如,說為心本性淨。

智周:《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》卷1云:「如來藏者,是法界藏、法身藏、出世間上上藏、自性清淨藏。此自性清淨如來藏,而客塵煩惱、上煩惱所染,不思議如來境界。」

或說心體非煩惱故,名性本淨。

窺基:或說依他起心,體非煩惱,名為心性本淨,心所等亦如是,此如瑜伽論第五十四卷所說。然依他心,以相應煩惱擾,名為客惑所染,若令客染斷盡,則心即得解脫。

智周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4云:「又復諸識,自性非染,由世尊說,一切心性,本清淨故。所以者何?非心自性,畢竟不淨,能生過失,猶如貪等一切煩惱。」

有漏心,性是無漏,故名本淨。

窺基:心性者,即真如。真如無為,非心之因,亦非種子能有果法,如虛空等。是故非有漏心,性是無漏,名本性淨。

由此應信,有諸有情,無始時來,有無漏種,不由熏習,法爾成就,後勝進位,熏令增長,無漏法起,以此為因,無漏起時,復熏成種。有漏法種,類此應知。

窺基:此為申明正義。即是,應信本有無漏種子,此本有無漏種於勝進位(順解脫分善根已去,名勝進位),但是受熏增長。言「復熏成種」者,是說入見道,無漏法起時,復可熏生無漏新種。且如無漏種子,既有本有及與新熏,有漏法種,類同於此,應皆悉知。

諸聖教中雖說內種定有熏習,而不定說一切種子皆熏故生,寧全撥無本有種子?

窺基:唯新熏師難言:「論說內種定有熏習,此如何通本有種子?」論主解說,若是唯有本有種子,則於論說內種定有熏習之義,難以會通,我宗是兼有本有種,故無有妨。況且,既然聖教不定說一切種子皆熏故生,汝寧全撥無本有種?

然本有種,亦由熏習,令其增盛,方能得果,故說內種定有熏習。

窺基:此說本有種子,亦是由於熏習,令其增盛,方能得果,新熏種子,於理是由熏習而生,是故論說內種定有熏習。

其聞熏習,非唯有漏。

窺基:此顯聞法熏習,通有、無漏。由於外人復問,何以論說「說聞熏習,聞淨法界,等流正法,而熏起故,是出世心種子性故」?故作此答。

聞正法時,亦熏本有無漏種子,令漸增盛,展轉乃至生出世心,故亦說此名聞熏習。

窺基:從順解脫分善根已去,當聞正法時,由此有漏現行,及自因緣所熏有漏種,為增上緣故,令其本有無漏種子亦得增長,展轉增勝,後時,即以此所增勝無漏種子,正生出世之心,是故亦說此所增勝無漏種子,名聞熏習。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2云:「言及自因緣者,有漏種子也,意說聞熏習有漏現行,從自種子生,復熏成種,為增上緣,資彼無漏種且得增長。」

聞熏習中有漏性者,是修所斷,感勝異熟,為出世法勝增上緣。

窺基:此中所說「有漏性者,是修所斷」,即同對法論第四卷之文。所言「感勝異熟,為出世法勝增上緣」,即如瑜伽論第五十一卷所說。

願施: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卷4云:「云何修所斷?幾是修所斷?為何義故,觀修所斷耶?謂得見道後,見所斷相違諸有漏法,是修所斷義。見所斷相違者,謂除分別所起染污見等餘有漏法。有漏法言,亦攝隨順決擇分善,麤重所隨故,一切一分是修所斷,一分者,除見所斷及無漏法。為捨執著修圓滿我故,觀察修所斷。」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1云:「復次,阿賴耶識所攝持順解脫分,及順決擇分等善法種子,此非集諦因,由順解脫分等善根,與流轉相違故,所餘世間所有善根,因此生故,轉更明盛。由此因緣彼所攝受自類種子,轉有功能,轉有勢力,增長種子,速得成立。復由此種子故,彼諸善法轉明盛生,又復能感當來轉增轉勝可愛可樂諸異熟果。」

無漏性者,非所斷攝,與出世法正為因緣。

窺基:此中所說「無漏性者,非所斷攝」,亦同對法論第四卷之文。言「與出世法正為因緣」者,即是辨明此本有無漏種,為出世法親生因緣。

願施: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卷4云:「云何非所斷?幾是非所斷?為何義故,觀非所斷耶?謂諸無漏法,除決擇分善,是非所斷。無漏法者,謂出世聖道、及後所得、并無為法。十界、四處、諸蘊一分,是非所斷。」

此正因緣,微隱難了,有寄麤顯勝增上緣,方便說為出世心種。

窺基:此無漏種,望出世心是正因緣,然以未起現行故,相狀難知故,是故微隱難了,故攝大乘論等諸論,但寄於麤顯之有漏聞熏,以彼是無漏法勝增上緣故,而方便說為出世心種。彼增上緣雖非正因緣種,然而若無有漏聞熏習者,則無漏之種即不生現行。

願施:順解脫分、順決擇分二善根中,於無漏種子之增長,有何差別?

窺基:約有漏行有上、中、下品別,故於無漏種子增長,亦有差異。無漏種子,於順解脫分中,是下品熏增長,於順決擇分中暖、頂二位,是中品熏增長,於順決擇分中增上忍及世第一法二位,是上品熏增長。

依障建立種姓別者,意顯無漏種子有無。謂若全無無漏種者,彼二障種,永不可害,即立彼為非涅槃法。若唯有二乘無漏種者,彼所知障種,永不可害,一分立為聲聞種姓,一分立為獨覺種姓。若亦有佛無漏種者,彼二障種,俱可永害,即立彼為如來種姓。

窺基:此釋瑜伽論第五十二卷中依有障、無障而說種姓差別之義,文易可解。

故由無漏種子有、無,障有可斷、不可斷義。

窺基:是故,由無漏種子有、無之差別,障有可斷、不可斷義。

然無漏種,微隱難知,故約彼障,顯姓差別,不爾,彼障有何別因,而有可害、不可害者?

窺基:此釋何故聖論但約障而立種姓,不約無漏種?由於無漏種子微隱難知,故約彼障而顯種姓差別。否則,彼障有何所以而有可害、不可害之差別?此中「因」者,即所以義。

若謂法爾有此障別,無漏法種寧不許然?

窺基:彼若救言,由於法爾之力,故障有可害、不可害。即難彼云,對於無漏法種,寧何不許有乘姓各別之法爾種子?

若本全無無漏法種,則諸聖道永不得生。

窺基:此說,若是本來全無無漏法種,以無因故,則諸聖道永不得生。

誰當能害二障種子,而說依障立種姓別?

窺基:此意,汝今但說依障有無而立種姓,然而無漏種子若本全無,誰當能害二障種子?

既彼聖道必無生義,說當可生亦定非理。

窺基:由無無漏種故,聖道必無生義。聖道既必不生,則聖教約當可生而說地獄等成種非現,亦定非理。

然諸聖教,處處說有本有種子,皆違彼義,故唯始起,理教相違。

窺基:然而聖教處處說有本有種子,即是皆違彼所立新熏義,是故種唯始起,於理於教俱是相違。諸經論中並無決定之文,言一切種子皆是法爾有而無熏生,亦無決定之文,說一切種子唯是新熏而無法爾種,是本有、新熏二種皆取,方是善順契經。

由此應知,諸法種子,各有本有、始起二類。

窺基:此為總結。即是,諸法種子不論有漏、無漏,皆是各有本有、新熏二類。此義於理無有過失,亦不違經。入見道已,由於無漏現行,可別熏生無漏新種。入地之前,有漏現行勢力弱故,不能別令無漏種生,但令舊種增長,即如前說由聞熏習,令本有種漸增盛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