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討論 - 第二章第一節第七項 略說「能變唯三」


識所變相,雖無量種,而能變識,類別唯三。

窺基:自此以下是解釋頌文「此能變唯三,謂異熟思量,及了別境識」三句。於中有二,先是別解三句,後別解能變義。此文即是別解第一句「此能變唯三」。言「識所變相,雖無量種」者,即是解釋頌中「此」字,此能變識見、相分之相狀,各各有無量種故。論言「唯」者,是決定義,是說此見分、相分所依自體能變之識,其體類數決定是三,非增非減。

一、謂異熟,即第八識,多異熟性故。

窺基:自此以下是合解下二句「謂異熟思量,及了別境識」,此二句是說初二能變識,及第三能變識此三種能變識,第一,謂異熟識,即第八識。論言「多異熟」者,是說此第八識體總有三位,一、我愛執藏現行位,此位唯在七地以前菩薩、二乘有學及一切異生。此位第八識,從無始以來,乃至無人執位,名阿賴耶,此名依執藏義。二、善惡業果位,是說從無始以來,乃至菩薩金剛心或解脫道時,或者乃至二乘無餘依位。此位第八識,從無始以來,名毘播迦,乃至無所知障位。毘播迦,此土云異熟識,「毘」者,異義,「播迦」者,是熟義。三、相續執持位,是說從無始以來,乃至於如來盡未來際利樂有情位。此位中第八識,名阿陀那,此土云為執持,或名心等。第八識之長短分限,不過此之三位,然以第二位異熟之名亦通初位故,故論說此能變識名「異熟」,多異熟性故。不言初位阿賴耶名,以其範圍狹故,不言後位阿陀那名,以其範圍寬故。此中意說熏習位時之第八識,因此,若說寬名阿陀那,然佛無熏習,說即無用,若說狹名阿賴耶,然菩薩八地以後猶有熏習,便為不足。又此能變識,是但說有虛妄性之因位,不說佛果之位,故論言異熟識,是多異熟性,如此寬狹皆得。

願施:何意須約熏習之位,而取異熟識?

智周:由前外人難說,若無實我,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、法?前答彼云,我、法分別熏習力故,諸識生時,變似我、法。為順此解,故取熏習識位。

窺基:言「多異熟性」者,是說眾生五位,一、異生位,二、二乘有學位,三、二乘無學位,四、十地菩薩位,五、如來位,於此五位,異熟一名通前四位,故言多異熟性,不說餘名。又瑜伽論第四十九卷,立菩薩七種地位,一、種性地,二、勝解行地,三、淨勝意地,四、行正行地,五、決定地,六、決定行地,七、到究竟地,此地為上成滿菩薩住及如來住合立。於此七位,阿賴耶名在前四地,異熟名通六地半,第七地中攝第十地菩薩故,阿陀那名貫通七地。然依雜染位中,異熟性是多分,且通阿賴耶性,故言多異熟性。又十三住,即是菩薩十二住及如來住,瑜伽論第四十七卷立為種性、勝解行、極歡喜、增上戒、增上心、覺分相應增上慧住、諸諦相應增上慧住、緣起相應增上慧住、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、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、無礙解、最上成滿菩薩住及最極如來住。於此十三住位,阿賴耶名通前九住,阿陀那名通十三住,異熟名通前十二住,故名多異熟性。

    又言「多異熟性」者,意在簡別他識。「多」者,相續義,一切時行,多時行故,名之為多。「異熟」,是說業果,即五果中之異熟果。前六識雖有異熟而非多,第七識雖多但非異熟,故唯有第八識合乎此名。又「多」者,是廣義,即是總義,雖異熟之義亦通前六識,然前六識非總報主,故不立名為「多」,第七識非異熟,故亦非「多」,故唯有第八識名為異熟,餘識不名。

願施:前言菩薩十三住及七種地位,請問此二如何相攝?

窺基:如《瑜伽師地論》卷49云:「種性住,名種性地,勝解行住,名勝解行地,極歡喜住,名淨勝意樂地,增上戒住、增上心住、三種增上慧住、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,名行正行地,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,名決定地,此地菩薩墮在第三決定中故。無礙解住,名決定行地,最上成滿菩薩住及如來住,名到究竟地。」三決定者,即是一、種性決定,二、發心決定,三、不虛行決定。此決定地菩薩,墮在第三決定中。

二、謂思量,即第七識,恒審思量故。

窺基:第二,謂第七識,恒審思量故。此言「恒」者,是簡別第六識,意識雖然審思而非是恒,有間斷故。言「審思」者,是簡別第八識,第八識雖恒起,然非審思。又「恒審思量」者,是雙簡前五識,彼五識非恒起、非審思故。雖說此第七識實是內緣思量,然於此中不言「內」者,以通說有漏、無漏故,佛第七識亦緣外境相故。又第七識亦名為意,「意」有二義,一者,依止名意,二者,思量名意。論但言思量而不說依止,以依止之名是與他共故,今顯不共,故以思量行相而顯此識自性,是故不名依止。又者,現正思量,名之為意,對法論說無間覺義,亦名為意,即是次第滅根。今此論言思量,是說現正思量,簡別無間覺義,故論言恒,顯此思量恒是現在。

願施: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卷2云:「無間滅意者,由隨覺故,無間覺義是意義。」

三、謂了境,即前六識,了境相麤故。

窺基:第三,謂了境識,即前六識。前六識同是了別麤境,異於第七、八識,是故合為一名。

願施:此前六識亦緣細境,如佛六識,何故此中但唯言

窺基:依於六種理由,故論說麤。一、約多分故;二、約易知故,以了境之行相故易知;三、諸有情等共悉知故,嬰孩之屬皆知其有;四、內、外道等皆許有故;五、大、小乘等所極成故,三乘通許有故;六、不共義故,七、八二識所緣境細,不了故。

及言顯六,合為一種。

窺基:頌言「及了別境識」,此中「及」字,是合集義。了境識有六種不同,今合為一,名為了境,是故頌中言「及」。

此三皆名能變識者,能變有二種。

窺基:自此以下是別解能變義。此是束三種能變識,合為二種,以二義解釋能變。

一、因能變,謂第八識中等流、異熟二因習氣。

窺基:第一,因能變,此言「因」者,即所由義,是說種子,種子為現行生起之所由故。此「因能變」是唯望現果為名,據理而言,應可名為果變,種子是種子及現行所引生故,今此是望果說,故取生現行因。「變」者,是轉變義。此因能變,即是三能變之初異熟識中所有等流、異熟二種習氣。言「習氣」者,此是現行氣分熏習所成,故名習氣。此諸習氣,其為自性親因者,名為等流種,其為異性招感者,名為異熟種。一切種子由此等流、異熟二種習氣攝盡,士用種及增上種,皆是於此二中假施設立,是故文中不說。故知因能變者,是以因即能變,名因能變,是說第八識中等流、異熟二種習氣,此二因能轉變生後自類種、同類現行及異熟果故。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2云:「種及現行所引生故者,意說種子,由先現行薰生,及從前念自類種子所引生,合許是果。」

智周:前言「唯望現果為名」,是說因能變名,唯是對所生現行果而說。

願施:何故說種是因,現行是果?

窺基:體相沈隱,名之為因,故唯在種,體用顯現,立名為果,故是現行,而不是種。

等流習氣,由七識中善、惡、無記,熏令生長。

窺基:此釋等流習氣。此中不以等流習氣所變之果來顯其自性,而是但舉等流習氣能變之因來顯其自體。等流習氣之因,即是七識中善、惡、無記三性之法。以第八識不是能熏,故說是由七識熏生,第七識唯是無記性,前六識則是通三性。此文義顯等流習氣所生現行,通諸有漏三性之法,而其各自種子所引生之八識各各自果,即是名言種子。言「等流」者,「等」即相似,「流」是流類,即此種子與果,性同、相似名等,果是彼類,名之為流,即是從等所流,從因而名,故名等流。又以即等之流,名為等流,是依士釋。又等流習氣者,即是名言熏習種子,此是等流之習氣,名等流習氣,是依士釋,非持業釋,等流非因名故。

願施:論意本欲顯明等流習氣所生之果通八識等,何不直接舉果以明,反乃舉因而顯?

智周:舉其因,不但可顯此等流習氣亦有因生,亦可並顯所生之果通八識等,又能顯自亦能為因。若是直接舉果,恐被疑為等流習氣不從因得,所以為了顯示以上多義,故舉其因而不舉果。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2云:「論云熏令生長者,意云新薰種名生,本有種子名長,又云初薰名生,後數數熏習合長。」
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2云:「等流之習氣者,等流是果,習氣即因,因果不同時故,依主釋也。」

異熟習氣,由六識中有漏善、惡,熏令生長。

窺基:此釋異熟習氣。前等流習氣是因緣種子,其所生果通八識種、現。此異熟習氣是增上緣種,即是有分熏習種子,此中亦不以所生異熟之果來顯其因性,而是但舉此因能變之因來彰顯自體。異熟習氣之因,即是六識中有漏善、惡法。此文義顯異熟習氣所生之果,是除第七識外,通餘諸識及五蘊等無記之法。此異熟習氣因,體是唯通善、惡二性,果即唯是無記,前等流習氣因,則是因、果皆通三性。第七識唯是無記性,勢力羸劣,不能感果,故非異熟習氣之因;此第七識,亦非異熟果,是有覆性故。第八識不能熏種,是故亦非異熟習氣之因。是故,論中不說第七、八識。由此可知,因能變即是種子為因,能轉變生果,果通種子及與現行,由於後自類種子亦是前等流所引生,故說果通種子。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云:「又雖無常法為無常法因,然與他性為因,亦與後自性為因,非即此剎那。」此即舉示能熏是因,意顯七識等諸現行之法,亦名為因,亦名能變。是故論舉二種習氣各自之能熏現行,為其因緣,來解釋因能變。又異熟習氣者,即是以異熟之習氣而名,唯依士釋,以果是異熟,因名習氣故。

願施:除種子外,是否八識現行皆得為因能變?

窺基:廣義而言,辨諸法體其能生果者,即是因緣,而得名為因能變。此「變」,是轉變義,故因能變通現與種。種子是因能變者,唯在第八識中,現行是因能變者,即是除第八識通餘七識。種子中因能變者,不說我見熏習種子,彼種是由名言種子中別取一類而名故,且不能別招後果生起故。第八識唯是果能變而非因能變,種子是因能變而非果能變,現行七識則亦是因能變,亦是果能變。前六識中異熟無記心等,同第八識,唯是果能變,非因能變,非是能熏故。

願施:既說現行為因能變,種子何故非果能變?

窺基:此中所言果能變者,是據有「緣」之法能變現義而說,故種子非是果能變。雖種子體亦是果而能轉變,然今此論下文言果能變者,但說「有八識生,現種種相」,故知但說現行果法,名果能變。又果能變,是以變現之義名為能變,而種子是但以轉變名變,故種子不是果能變。

願施:是否異熟習氣是異於等流習氣之外而別有?

智周:善、惡種子生自現、種,名為等流種子,若有餘緣助力,而能感後異熟之果,即名異熟種子。故知異熟種與等流,其體無異,但以各自有別勝能,故開為二。由此亦知,異熟必是等流,有等流不名為異熟,即是無記種子,及彼不招異熟果之善、惡種子

願施: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2云:「有分熏習種子者,即業種子也。分者,因義,因能有後果故,名有分也。」

二、果能變,謂前二種習氣力故,有八識生,現種種相。

窺基:第二,果能變,即是前二種習氣所生現行果中,有「緣」法而能變現者,名果能變。然非所有因所生者,皆是此果能變中所名「果」,否則種子應亦得名果能變,自類種子亦得互相引生而名果故。此果能變,即是識自證分能變現生見、相分果。此果能變之「變」與前因能變之「變」意義不同,此「變」是以有「緣」法之變現為義。第八識中種子,亦是果之所變,此是第八識所緣故。此文之意,由前等流習氣能變力故,而有八識三性因緣果生,由前異熟習氣能變力故,而有除第七識外,餘之七識無記性異熟果生。無記之法,體性羸劣,能為等流、異熟二因所生。論言「種種相」者,顯示包括相應心所等之見、相分法,此攝五蘊,非唯識蘊一種,故說「種種」。是故,言能變者,若是種子,即唯轉變名變,但因能變,若第八識,即唯變現名變,但果能變,若是能熏七識,即以轉變、變現二義名變,是故因能變、果能變皆得。此前所說,皆在因位有漏之心,若說因位無漏種子,即唯是第六、七識種,唯有等流因能變,其無漏現行,則唯有等流果能變。若佛果位,八識現行,唯有等流果能變攝,以在果位不熏習故,其諸種子是等流因能變,亦生後自類種及現行故。

智周:欲界之中,等流種子具有三性,異熟種子具有二性。上二界中,無有不善性故,等流種子具有二性,異熟種子唯有一性。

等流習氣為因緣故,八識體、相差別而生,

窺基:習氣,即是種子。種子,必有其果,未知生何?如何生果?能起何果?答中即有三義。此文顯示等流種子能為因緣,所生通於八識。「體」者,是說體性,「相」者,是說相狀,自證分、見分及相分,俱名為識。

願施:基師意說自證分是識體,見分及相分是識相。

智周:未知生何?如何生果?能起何果?此三問之答義,即論所說「八識生」者,是答其生何,論云「為因緣」者,是答如何生,下文言「名等流果」者,即答起何果。下文說異熟果,准此可知。

名等流果,果似因故。

窺基:此顯是起何果,及解釋等流義。此果是因緣生,然因緣法必定因果同性,故名為等流果。

願施:論言「果似因」者,意謂此果與因相似名等,此果與因同性名等,果是彼因同類,名之為流,故名等流。

異熟習氣,為增上緣,感第八識,酬引業力,恒相續故,立異熟名。

窺基:異熟習氣既是種子,未知生何?如何生果?能起何果?此文顯示異熟種子是增上緣,非是因緣,不親生故。異熟種子所生真異熟者,唯是第八識,此是增上緣生,其性與異熟習氣不同故。又唯第八識是總果,以此是果之主,餘果方生,主引生故,即是由強勝業引總果後,餘別弱業方能生果。此中據其勝業名「引」,能引餘業生故。又此總報,亦名引果,引餘果故。果無間故,故論說「恒相續」,由恒相續及是引果,立異熟名,餘法亦爾。

智周:言「餘法亦爾」者,是說第八識之相應心所,名為餘法。

感前六識,酬滿業者,從異熟起,名異熟生,不名異熟,有間斷故。

窺基:此明異熟習氣亦感前之六識。所感六識,俱是增上緣之別果,故業名滿。「引」如作模,「滿」如填彩,成圓果事,具足果事,名之為滿,滿義亦通因、果,故此別果及業,名為滿果、滿業。此所感六識,是從第八識真異熟起,故名異熟生,以非是主,有間斷故,不名真異熟。

願施:何謂真異熟?

窺基:真異熟者,具有三義,一、是業果,二、不間斷,三、遍三界。第七識具中、後二義,不具初義。第六識報心具初、後義,不具中義。第六識非報心具後義,不具初、中二義。前五識報心具初義,不具中、後二義。前五識非報心,三義俱無。是故,唯第八識獨得真異熟名。

即前異熟及異熟生,名異熟果,果異因故。

窺基:此解釋生何果,即是生異熟果。異熟因是善、惡性,異熟果是無記性,故說異熟因、果性異。以別從總,稱真異熟及異熟生,俱名為異熟果。其第七識,非是異熟種所引生,因位唯染,故非異熟果。

願施:既言前六識報心是異熟生,則善等三性之法應皆名為異熟生,皆是從真異熟而起故。

窺基:汝說不然。異熟生者,如對法論第五卷所說,若法是異熟,且從異熟起者,名異熟生。善等雖從真異熟起,然而不是異熟,故不名異熟生。

願施:真異熟也是從自前念及自種而起,即合「法是異熟,從異熟起」此之二義,應該亦可名異熟生。

窺基:此說可然,瑜伽論第六十三卷亦有廣說。今以五義解釋異熟,一、若法是異熟,從異熟起,無間斷,遍三界者,即名為真異熟,亦名為異熟生;若法是異熟,從異熟起,有間斷,不遍三界者,名異熟生,非真異熟。二、若法非異熟,有間斷,不遍三界,雖從異熟起,不名真異熟,不名異熟生。三、若法是有漏,且依異熟者,可名異熟生,不名真異熟。由是之義,則有漏種子皆名異熟生,無漏種子不名異熟生,非有漏及不同性故。四、若法是有為,且是依異熟有,即不名真異熟,而名異熟生。由是之義,因中無漏有為,亦並名異熟生,瑜伽論第五十七卷說二十二根,一切皆有異熟種子。佛果諸無漏法,非是異熟生。五、若法緣合,雖與本性不同,然以變異而熟,果始能生故,名異熟生。由是之義,即一切有為法皆是異熟生,故具知根亦名異熟生,佛果無漏諸有為法,皆名為異熟生。今此論文是取五義中第一義,不取餘義,故說唯第八識是真異熟

願施:於二十二根,《瑜伽師地論》卷57云:「問:幾有種子異熟?答:一切皆有。問:幾是異熟生?答:亦一切,種子所攝異熟所生故。」

此中且說,我愛執藏,持雜染種,能變果識,名為異熟,非謂一切。

窺基:此說,雖異熟果通七識有,然今所說初能變者,則唯是真異熟。此初能變,是我愛所執藏,能持染種子,又是能變果識,名真異熟,非說一切業所感者,皆是初能變。論中言「持雜染種」者,即顯此善、惡業果,是持種識,非種子。言「能變果識」者,顯此非是能變中因能變,不能熏故。言「我愛執藏」者,顯初能變之名。言「異熟」者,是說或異時而熟,或變易而熟,或異類而熟,或異熟因所招,名異熟果。

慧沼:今此論文,顯示簡別自他,一、簡別他識,即餘六識非真異熟。二、簡別自識,是說八地以去之第八識,雖仍是真異熟,然非是我執恒愛著處,已捨我執故。由此可知,此論但取我執所依,持雜染種,異熟果識,為初能變,非是攝盡一切異熟果識,是故論云「且說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