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何以四智心品唯是無漏
窺基:此論主答,文易可了。瑜伽論第六十六卷說,佛智、通等一切功德,皆是道諦所攝。如來示現叱呵身語,現起入滅,現有背痛等,是似苦、集諦,而實無漏。
願施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66云:「復次,若能證解第一義諦所有正見,及正見為先,一切聖道,是名道諦。」
集論等說,十五界等,唯是有漏。如來豈無五根、五識、五外界等?
窺基:此為第二問。外人問云:「集論等說十五界、十色處等唯是有漏,今言佛身、智等並唯無漏,既爾,如來豈無五根、五識、五外界等?」今論主言如來一切皆是無漏,此與集論等說「十五界等,是有漏攝」相違,故外人難。
願施:《大乘阿毘達磨集論》卷2云:「五取蘊、十五界、十處全,及三界、二處少分,是有漏。」
此中「集論等說」,等取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、《大乘五蘊論》、《大乘廣五蘊論》。
窺基:答中有三。第一師說,如來身、土,離能、所分別,離三、七分別,絕諸名言戲論,非是有情蘊、處、界等所攝,故不可言此五根、此五境等,故不可以十五界等有漏為問,彼論既言十五界等唯是有漏,即明非說佛身。佛地經論第一卷中即有此說,大般若經亦有此文,今三論宗諸師多為此解。
願施:《佛地經論》卷1云:「如來身土,甚深微妙,非有非無,非是有漏,亦非無漏,非善非惡,亦非無記,非蘊、界等法門所攝,但隨所宜,種種異說。餘處說言,十八界中,十五有漏,八無記等,但就二乘、異生等境,麤相分別,不就諸佛、諸大菩薩甚深境界,故餘處說,如來非實蘊、界、處攝,所有善等皆是示現,乃至廣說。」
三分別者,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卷2云:「三分別者,謂自性分別、隨念分別、計度分別。」
七分別者,《瑜伽師地論》卷1云:「云何分別所緣?由七種分別,謂有相分別、無相分別、任運分別、尋求分別、伺察分別、染污分別、不染污分別。」
窺基:第二師說,如來五根、五境,皆以意識妙定為先方變,本識隨變,設為第八識變,彼亦是妙定引生故,故為法界色攝。除佛以外,所餘菩薩及異生等,雖依此佛所變之上,變為佛身、土,然而佛變者細,餘變者麤,佛變細者,非是五境攝。如來根、境既無,則如來五識,亦非五識界,無垢稱經說,如來之心恒在定故,對法論第一卷說,五識身自性散亂故。
願施:《說無垢稱經》卷2云:「諸聲聞人,不知有情諸根勝劣,非常在定如佛世尊。」
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卷1云:「自性散亂者,謂五識身,由彼自性,於內靜定,無功能故。」
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13釋云:「無垢稱經等者以下,證佛無五識,既言佛心恒在定,定中無五識,明知佛無五識。又說五識性散亂,豈佛有散亂五識耶?此第二師意,不許佛有十五界也。」
窺基:此外人問,如來既無五識,則其成所作智,是與何識相應?
第六相應,起化用故。
窺基:此師回答,與第六識相應,能起化用故,非與餘識俱。
窺基:外人復問,此智既與第六識相應,則與妙觀察智,體性有何差別?不可一識有二智並生故。
窺基:此師回答,彼妙觀察智,能觀諸法之自相、共相,此成事智,唯起化用,是故二智有別。
窺基:外人難云,此二智品應不並起,論說無處無容同身同類一身二識,許俱時生,今既是同一類第六識者,此二智品應不俱起。
窺基:此師回答,許不並起,於理無違,此二智品,是前後剎那別異而起故,然而前後二智行用迅速,所以狀似二智作用並起。此為第一解。第二解者,同一識體,義用分二,故說二智俱起,亦無有失,如一意識,同時見色、聞聲,即是一體,義分二用,此亦如是。此上總是第一解答,謂成事智品,是與第六識相應。
窺基:或成事智品,是與第七淨識俱,此為第二解答。此師解釋,成事智品依眼等根,緣色等境,即是平等性智差別作用,是故與第七淨識俱。此意,平等智品既能變起受用、變化二身及土,即是能起化他根、境之用,此唯平等智之作用,然以起麤化用,化異生類,名成事智,起細化用,化地上菩薩類,名平等智。
豈不此品轉五識得?
窺基:外人復難,今此成事智品,豈不是轉五識得,何言與第七識俱?
窺基:此師回答,雖說轉五識得,然非體即是彼,例如,彼生死滅,涅槃得顯,名轉生死而得涅槃,非涅槃性即是生死。今此所言轉五識得,亦是如此,是由轉去因位五識,五識滅已,此緣麤事境智品方生,故說成事智是轉五識得,不是以因中五識轉作果中成事智品,而說成事智品即是五識。以上即是第二師解,此師之意,佛唯意界、法界、意識界是實有,餘十五界是虛名,即以「十五界等,唯是有漏」之文為正。
窺基:第三師說,彼蘊、處、界三法,皆通有漏、無漏,故佛蘊、處、界等,皆唯無漏。
願施:論言「如應攝在蘊、處、界中」,是說如其所應,攝在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之中。
窺基:此下是作會違,於中有二,初會違第一師,二會違第二師。此文是會違第一師,謂集論等說十五界等唯是有漏者,是且依麤惡之境體、淺識智之境體而說,或依麤之境體、淺之識用而說,即二乘等及十地菩薩之身,其十五界唯是有漏,非說一切凡、聖有情十五界等,皆唯有漏。
願施:前言「非說一切凡、聖有情十五界等,皆唯有漏」,此中「等」者,等取佛十五界,佛非有情,佛唯無漏。
窺基:然而大般若經及處處經說,佛功德等非是界等者,顯非如彼二乘所知界等相故,表非下智者之所知境故。
窺基:此師解釋,說有為法皆是蘊攝,說一切法皆處、界攝,是諸論通文故,十九界等,是無垢稱經所遮故。此遮第一師計如來根、境非界、處攝。又者,若以絕戲論故,說如來根、境非是界等者,則此頌亦不應說如來功德即無漏界,是善是常,亦是安樂,亦不應名解脫身等。既然於佛,彼皆可名,故蘊、處、界,理應可名。
願施:言「十九界等」者,是等取六蘊、七根、十三處。
窺基:又涅槃經、莊嚴論說,轉無常蘊獲得常蘊,勝鬘經說如來妙色身等,故知諸經中說為非色等,是密意說。言「是密意說」者,顯非是麤淺智之境界故。以上皆是破前第一師計。
願施:《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》卷1云:「如來妙色身,世間無與等,無比不思議,是故今敬禮。如來色無盡,智慧亦復然,一切法常住,是故我歸依。」《成唯識論疏抄》卷18釋云:「說如來妙色身者,此兩行頌,即彰如來三身功德。若如來妙色等四句,即彰如來化身功德。如來色無盡,智慧亦復然,即彰佛自受用功德。如來色無盡者,即是轉無常色,獲常色也。智慧亦復然者,即是轉無常受想行識四蘊,而獲常受想行識四蘊。一切法常住者,即彰法身功德也。」
窺基:此破前第二師,文意可解。
窺基:此總結第三師宗義。三師之說,此義為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