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討論 - 第四章第二節第五項第二目 問答解疑


一 何以四智心品唯是無漏

清淨法界,可唯無漏攝,四智心品,如何唯無漏?

窺基:此下以二問答釋疑。此為初問。外人問云:「清淨法界可唯無漏,是理法故,四智心品如何唯是無漏,豈如來身皆唯無漏?」此是除大眾部,餘小乘之非難。

道諦攝故,唯無漏攝,謂佛功德及身、土等,皆是無漏種性所生,有漏法種已永捨故,雖有示現作生死身、業、煩惱等,似苦、集諦,而實無漏,道諦所攝。

窺基:此論主答,文易可了。瑜伽論第六十六說,佛智、通等一切功德,皆是道諦所攝。如來示現叱呵身語,現起入滅,現有背痛等,是似苦、集諦,而實無漏。

願施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66云:「復次,若能證解第一義諦所有正見,及正見為先,一切聖道,是名道諦。」


二 來豈無五根、五識、五外界等

集論等說,十五界等,唯是有漏。如來豈無五根、五識、五外界等?

窺基:此為第二問。外人問云:「集論等說十五界、十色處等唯是有漏,今言佛身、智等並唯無漏,既爾,如來豈無五根、五識、五外界等?」今論主言如來一切皆是無漏,此與集論等說「十五界等,是有漏攝相違,故外人難。

願施:《大乘阿毘達磨集論》卷2云:「五取蘊、十五界、十處全,及三界、二處少分,是有漏。」
此中「集論等說」,等取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、《大乘五蘊論》、《大乘廣五蘊論》。

有義,如來功德、身、土,甚深微妙,非有非無,離諸分別,絕諸戲論,非界、處等法門所攝,故與彼說,理不相違。

窺基:答中有三。第一師說,如來身、土,離能、所分別,離三、七分別,絕諸名言戲論,非是有情蘊、處、界等所攝,故不可言此五根、此五境等,故不可以十五界等有漏為問,彼論既言十五界等唯是有漏,即明非說佛身。佛地經論第一卷中即有此說,大般若經亦有此文,今三論宗諸師多為此解。

願施:《佛地經論》卷1云:「如來身土,甚深微妙,非有非無,非是有漏,亦非無漏,非善非惡,亦非無記,非蘊、界等法門所攝,但隨所宜,種種異說。餘處說言,十八界中,十五有漏,八無記等,但就二乘、異生等境,麤相分別,不就諸佛、諸大菩薩甚深境界,故餘處說,如來非實蘊、界、處攝,所有善等皆是示現,乃至廣說。」
三分別者,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卷2云:「三分別者,謂自性分別、隨念分別、計度分別。」
七分別者,《瑜伽師地論》卷1云:「云何分別所緣?由七種分別,謂有相分別、無相分別、任運分別、尋求分別、伺察分別、染污分別、不染污分別。」

有義,如來五根、五境,妙定生故,法界色攝。非佛五識,雖依此變,然細異,非五境攝。如來五識,非五識界,經說佛心恒在定故,論說五識性散亂故。

窺基:第二師說,如來五根、五境,皆以意識妙定為先方變,本識隨變,設為第八識變,彼亦是妙定引生故,故為法界色攝。除佛以外,所餘菩薩及異生等,雖依此佛所變之上,變為佛身、土,然而佛變者細,餘變者麤,佛變細者,非是五境攝。如來根、境既無,則如來五識,亦非五識界,無垢稱經說,如來之心恒在定故,對法第一說,五識身自性散亂故。

願施:《說無垢稱經》卷2云:「諸聲聞人,不知有情諸根勝劣,非常在定如佛世尊。」
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卷1云:「自性散亂者,謂五識身,由彼自性,於內靜定,無功能故。」
《成唯識論疏義演》卷13釋云:「無垢稱經等者以下,證佛無五識,既言佛心恒在定,定中無五識,明知佛無五識。又說五識性散亂,豈佛有散亂五識耶?此第二師意,不許佛有十五界也。」

成所作智,何識相應?

窺基:此外人問,如來既無五識,則其成所作智,是與何識相應?

第六相應,起化用故。

窺基:此師回答,與第六識相應,能起化用故,非與餘識俱。

與觀察智,性有何別?

窺基:外人復問,此智既與第六識相應,則與妙觀察智,體性有何差別?不可一識有二智並生故。

彼觀諸法自、共相等,此唯起化,故有差別。

窺基:此師回答,彼妙觀察智,能觀諸法之自相、共相,此成事智,唯起化用,是故二智有別。

此二智品應不並生,一類二識不俱起故。

窺基:外人難云,此二智品應不並起,論說無處無容同身同類一身二識,許俱時生,今既是同一類第六識者,此二智品應不俱起。

許不並起,於理無違。同體用分,俱亦非失。

窺基:此師回答,許不並起,於理無違,此二智品,是前後剎那別異而起故,然而前後二智行用迅速,所以狀似二智作用並起。此為第一解。第二解者,同一識體,義用分二,故說二智俱起,亦無有失,如一意識,同時見色、聞聲,即是一體,義分二用,此亦如是。此上總是第一解答,謂成事智品,是與第六識相應。

或與第七淨識相應,依眼等根,緣色等境,是平等智作用差別,謂淨第七,起他受用身、土相者,平等品攝,起變化者,成事品攝。

窺基:或成事智品,是與第七淨識俱,此為第二解答。此師解釋,成事智品依眼等根,緣色等境,即是平等性智差別作用,是故與第七淨識俱。此意,平等智品既能變起受用、變化二身及土,即是能起化他根、境之用,此唯平等智之作用,然以起麤化用,化異生類,名成事智,起細化用,化地上菩薩類,名平等智。

豈不此品轉五識得?

窺基:外人復難,今此成事智品,豈不是轉五識得,何言與第七識俱?

非轉彼得,體即是彼,如轉生死,言得涅槃,不可涅槃,同生死攝,是故於此,不應為難。

窺基:此師回答,雖說轉五識得,然非體即是彼,例如,彼生死滅,涅槃得顯,名轉生死而得涅槃,非涅槃性即是生死。今此所言轉五識得,亦是如此,是由轉去因位五識,五識滅已,此緣麤事境智品方生,故說成事智是轉五識得,不是以因中五識轉作果中成事智品,而說成事智品即是五識。以上即是第二師解,此師之意,佛唯意界、法界、意識界是實有,餘十五界是虛名,即以「十五界等,唯是有漏」之文為正。

有義,如來功德、身、土,如應攝在蘊、處、界中,彼三皆通有漏、無漏。

窺基:第三師說,彼蘊、處、界三法,皆通有漏、無漏,故佛蘊、處、界等,皆唯無漏。

願施:論言「如應攝在蘊、處、界中」,是說如其所應,攝在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之中。

集論等說,十五界等唯有漏者,彼依二淺境說,非說一切,謂餘成就十八界中,唯有後三通無漏攝,佛成就者,雖皆無漏,而非二乘所知境攝。

窺基:此下是作會違,於中有二,初會違第一師,二會違第二師。此文是會違第一師,謂集論等說十五界等唯是有漏者,是且依麤惡之境體、淺識智之境體而說,或依麤之境體、淺之識用而說,即二乘等及十地菩薩之身,其十五界唯是有漏,非說一切凡、聖有情十五界等,皆唯有漏。

願施:前言「非說一切凡、聖有情十五界等,皆唯有漏」,此中「」者,等取佛十五界,佛非有情,佛唯無漏。

然餘處說,佛功德等非界等者,不同二乘劣智所知界等相故,理必應爾。

窺基:然而大般若經及處處經說,佛功德等非是界等者,顯非如彼二乘所知界等相故,表非下智者之所知境故。

所以者何?說有為法,皆蘊攝故,說一切法,界、處攝故,十九界等,聖所遮故。若絕戲論,便非界等,亦不應說,即無漏界、善、常、安樂、解脫身等。

窺基:此師解釋,說有為法皆是蘊攝,說一切法皆處、界攝,是諸論通文故,十九界等,是無垢稱經所遮故。此遮第一師計如來根、境非界、處攝。又者,若以絕戲論故,說如來根、境非是界等者,則此頌亦不應說如來功德即無漏界,是善是常,亦是安樂,亦不應名解脫身等。既然於佛,彼皆可名,故蘊、處、界,理應可名。

願施:言「十九界等」者,是等取六蘊、七根、十三處。

又處處說,轉無常蘊,獲得常蘊,界、處亦然,寧說如來非蘊、處、界?故言非者,是密意說。

窺基:又涅槃經、莊嚴論說,轉無常蘊獲得常蘊,勝鬘經說如來妙色身等,故知諸經中說為非色等,是密意說。言「是密意說」者,顯非是麤淺智之境界故。以上皆是破前第一師計。

願施:《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》卷1云:「如來妙色身,世間無與等,無比不思議,是故今敬禮。如來色無盡,智慧亦復然,一切法常住,是故我歸依。」《成唯識論疏抄》卷18釋云:「說如來妙色身者,此兩行頌,即彰如來三身功德。若如來妙色等四句,即彰如來化身功德。如來色無盡,智慧亦復然,即彰佛自受用功德。如來色無盡者,即是轉無常色,獲常色也。智慧亦復然者,即是轉無常受想行識四蘊,而獲常受想行識四蘊。一切法常住者,即彰法身功德也。」

又說五識性散亂者,說餘成者,非佛所成。

窺基:此破前第二師,文意可解。

願施:此意,又諸論說五識性散亂者,異生、二乘、十地菩薩所成五識,非是佛所成者性亦散亂。

故佛身中,十八界等,皆悉具足,而純無漏。

窺基:此總結第三師宗義。三師之說,此義為正。